3月23日,成型车间员工王兰英在半成品车间胶部件存放区捡到1200元现金和饭卡一张,之后交给班长。经调查落实后,还给失主成型车间贴合工序员工赵娟。根据《员工奖惩管理规定(暂行)》第5条第2款第4项:在工作中或公司范围内,拾金不昧、道德高尚,足为楷模的,给予100元奖励,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。
王兰英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大家去学习,在捡到物品后第一反应是失主发现钱包不见了该有多着急。面对金钱,王兰英同志表现的很坦然。在我们为王兰英进行拍照做宣传报道时,她一再坚持说:“没啥好宣传的,这是我应该做的”。像这种不为名利,只为别人考虑的好员工正是我们所要发扬的。“拾金不昧”其实是反映一个人、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。王兰英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,充分表现出了一名普通职工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,也是我们整个公司的荣誉。公司主要领导在获知了此事后,作出批示,号召公司全体职工学习她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,为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。